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截止日期: --
工作地点: --
公告详情
根据《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通知》,现就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照岗位选聘计划1:3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达不到1:3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具体名单见附件《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8:30至11:30。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14:30至16:30。
3、资格复审地点:
枣阳市人事考试院一楼(枣阳市民主路23号,枣阳市公安局对面)。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应当由考生本人到场,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要由考生本人填写委托书一式两份并签字(不能由他人代填),并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6、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7、资格复审通过后须缴面试费用50元/人。
(二)资格复审截止2022年11月22日16:30,一律不再办理递补及资格复审手续。考生未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人员优先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出现资格条件有异议等特殊情况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三)请各位考生尽早参加资格复审,以便给可能出现的需要补充资料的情况留足时间。
(四)本次面试初步定于11月26日举行。关于本次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务部门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考试公告和有关通知,切勿错过考试时间。
四、注意事项
(一)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必须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并于每日开展自我健康监测,自行监测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资格复审前每天一检测。
资格复审当天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已采样”不视作“核酸检测阴性”)、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2、应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不超过37.3℃)。因体温异常或者出现干咳、乏力等身体不适症状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防疫安排,否则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联系电话:0710-63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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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原标题: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zyrsksw.org.cn/gonggao/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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