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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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泰州市海陵区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确定(详见附件),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月4日(8:30-12:00,14:00-16:30)。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会议室(泰州市海陵区税务西街18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延迟至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3.以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档案托管证明、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支援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
退役后1年内的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须提供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4.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zhl.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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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泰州市海陵区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原标题:海陵区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tzhl.gov.cn/art/2022/12/30/art_50810_3442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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