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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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庐江县级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公告》规定及考试总成绩,现将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附表1),并就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请体检入围人员于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庐江县卫健委人事科领取《体检通知书》。如本人不能前来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须提供书面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逾时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一)体检时间:2月20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费用:500元左右(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现场扫码收取)。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日当天,须按照《体检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到庐江县卫健委大院内(庐江县庐城镇汤池路,庐江五中对面)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检查当天实行空腹检查。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要禁食、禁水;前几天要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少吃或尽量不吃含糖饮食、药品或输含糖药水。
3.检查当天请穿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4.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5.体检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并在当日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并安排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庐江县卫健委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所有项目检查后,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后领回本人手机等通讯工具。
7.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在体检时不得泄露个人姓名、家庭等相关信息。
二、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档案
1.个人档案不在庐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生,可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或在此之前到庐江县人社局308室开具《调档函》。
2.个人档案在庐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必须与之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51-87336963。
(二)政审考察表
考生提前从网站下载政审考察表(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填写好相关信息,按照表格的要求到相关部门如实填写并盖章,现场考察时统一交考察组带回,或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交。政审考察表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填写);
2.现实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填写并盖章,在职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填写并盖章);
3.是否有违法犯罪情况(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并盖章);
4.考察审查意见(考生无须填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填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2月27日下午5:00)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三、其他事项
1.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至考察结束时,考生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考察材料、档案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2.具体考察时间由各考察组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考察组在考察前电话通知考生。
3.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0551-87330070(县医院)
0551-87335937(县中医院)
0551-87321324(县三院)
4.政策咨询电话
0551-82561919(县卫健委)
0551-87332015、87312016(县人社局)
5.上述电话联系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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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政审考察表
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原标题:庐江县级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体检及考察公告文章来源:https://www.lj.gov.cn/zwdt/ztzl/rszk/120157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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