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年龄要求:
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具有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
2.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3.其他条件要求详见公告。
其他说明
报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如下:
1.报名表(详见附件3)。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承诺事项处需本人签名。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本人为x年x月毕业即参加社会招收规培且于x年x月住培合格的xx专业人员”“本人为于x年x月住培合格的xx专业人员”。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3.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说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说明。
4.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对有规培合格要求的岗位,需提交规培合格材料或无需进行规培的说明材料。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7.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②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及退伍证;
③公务员登记表或招考录用手续之一;
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招聘录用手续之一。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
8.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可参照附件5样式出具)。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可参照附件6样式出具)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