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且近5年立项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2)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且担任中华口腔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或省级口腔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委及以上学术职务;或为博导且担任国家级口腔医学重点专(学)科、平台负责人。
(3)近5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排名前三)及以上奖励;
(4)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累计影响因子≥30;
(5)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6)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
(7)省级人才项目第一层次或相当层次人选。
其他说明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4.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5.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现就职于省部级医疗机构或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等级为“A”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或知名科研院所、医学院校、民营医疗机构。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报市卫生健康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引进标准: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成果丰硕,临床能力或学术水平在全省领先,正高级职称,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2.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
3.国家级人才项目和省级人才项目第一层次人选。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