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5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4-25
工作地点: 德阳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改善德阳市旌阳区医药卫生人才供求现状,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旌阳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0名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23年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报考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成绩合格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的岗位、名额
考核招聘的岗位5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旌阳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除特别规定外,岗位表中,对学历、从业资格、专技资格等涉及层级的条件,考生为同类该层级及以上的均符合该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网站专业目录。
卫生资格受理卫生行政部门所颁证书,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来符合;其类别、范围,可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来符合,也可再交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来符合。
四、考核招聘人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具体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各项材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交。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相关规定。
5.年龄在18至35周岁,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9.旌阳区所属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五、考核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工作时段,即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现场报名地点:德阳市旌阳区卫生健康局313室(德阳市旌阳区龙泉山北路325号)。
4.联系人:廖瑛联系电话:0838-2554996
5.报名要求: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要求的岗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报名材料
(1)填报《德阳市旌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含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承诺书(附件3)1份。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考核招聘将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面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内容和方式逐项进行。应聘人员在任何一项中不合格的,即终止考核,取消其应聘资格,各项均合格者,择优聘用。
1.资格审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证书鉴定方式核实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考核聘用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到1:1开考。
3.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由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现场组织专家组出题进行加试,以最终加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成绩排名与查询。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各岗位按最终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正取体检人员,并在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tfjy.gov.cn)进行公示。
(三)体检、综合考察
1.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只检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综合考察。体检公示完成次日即考察开始日,原则上120日内完成。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按条件考察,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最后盖章开具考察结论书。
(四)聘前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tfjy.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提供证据线索。公示有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纪检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
(五)资格终审与聘用确认
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聘用确认。聘任确认后,招聘单位、受聘人员立即订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须在旌阳区卫健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违约者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资格终审不合格的不得进行聘用确认。
六、其它事项
(一)若本次招考有医院实际招聘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经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其他医院招聘工作完成后,可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调剂部分考生到未达到招聘计划医院的相同或相近岗位。
(二)若因资格终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时,则按照合格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工作不超过两次。
(三)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由德阳市旌阳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旌阳区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0838-2554996联系人:廖老师
举报电话:0838-2556283
附件1:旌阳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德阳市旌阳区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旌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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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fjy.gov.cn/gk/gqgg/bmgg/16912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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