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3
招聘人数: 25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10-15
工作地点: 岳阳
公告详情
为全力打造名副其实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核心引领区和首善之区,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岳阳楼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违者,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岳阳楼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9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9月及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地址:岳阳市南湖广场西侧,邕园路15号)。
3.报名材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纸质表1份(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手写签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同时需要现场手机扫描“报名个人信息填报二维码”提交个人信息。
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1张(同时个人手机自备其电子照片,大小1M,格式JPG)。
③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
④现有工作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隐瞒劳动(聘用)关系存在,造成用人纠纷的一切责任,由报名参考人员承担,同时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附件以及要求,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考生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附后)。
③考生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递交个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④未按要求填报、递交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报名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定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岳阳楼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或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占70%。
3.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领取地点: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地址:岳阳市南湖广场西侧,邕园路15号)。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注意事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6.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岳阳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入围面试对象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进入面试的机会均等。因放弃等原因导致达不到1:2比例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的,可以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
3.面试注意事项。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2.同分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
①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②再相同的,按专业技术职称从高到底排名;③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从高到低排名。
3.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岳阳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集合地点、时间、要求等相关事项。
(六)体检
1.体检由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在规定时间内,由岳阳楼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公示
1.拟聘对象名单在“岳阳楼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十)选岗
同一岗位聘用对象的招聘单位不确定的,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选择过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新进人员一律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明确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现场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招聘全流程信息均在“岳阳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因应聘人员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招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严肃查处。
5.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8866822(区卫健局)
0730-8976185(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0-8338322(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本公告由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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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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