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8
招聘人数: 18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3-21
工作地点: 梅州
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卫基层函[2023]23号)精神,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梅州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市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8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梅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wsjkj/)、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学科类别中的相关专业,志愿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服务基层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同时按照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可以享受村卫生站村医补贴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相关补助。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岗位所在县卫健局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报名地点
1、大埔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
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87号
2、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
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135号
(三)报考材料
1.报名时须填报《梅州市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大一寸照片,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两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二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事宜详见《考生报名指南》(附件3)。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经现场审核报考资格合格人员进入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另行通知。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工作由所在地县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技能进行综合测评。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布。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2.面试组织。面试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卫健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卫健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要求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并在总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签订协议
聘用大学生乡村医生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在村卫生室服务期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在入职后限期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执业注册管理
聘用大学生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册程序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开展岗前培训
各县级卫生健康局统筹实施本地大学生乡村医生岗前培训,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具体承担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等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限不少于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业。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及报考指南,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咨询。咨询电话:
大埔县卫生健康局:0753-5559699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3-5550823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0753-3332130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3-3263761
电话咨询时间为:3月12日至3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在招聘岗位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本文附件下载:
附件1:梅州市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xlsx
附件2:梅州市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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