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权益保障 >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4-10-25 09:21

一、劳动合同纠纷诉讼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为确保案件审理流程得以顺畅展开,原告需着手准备详细且准确的起诉状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证据材料,并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

紧接着,原告需将立案申请提交至具有对此案管辖权的法院,待法院受理之后,便会向被告发送传唤通知书,以便其到庭应诉。

随后,便是正式的法庭审理环节,在此期间,原被告双方均有权对对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同时也可就争议焦点展开激烈的辩论。

最终,法院将依据事实真相及现行法律法规,对该案做出公正而权威的判决。

若其中任何一方对于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则可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诉讼程序的规定,并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合同纠纷先仲裁还是先诉讼

首先,需明确劳动争议须遵循先仲裁再诉诸法院的处理原则。其次,根据法律明文规定,在遇到劳动争议纠纷时,必须先行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如对此仲裁结果不服者,方可依法向民事法庭申请立案审理。因此,我们可以说劳动仲裁乃是向法院进行诉讼的必要前置程序。同时,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所载明的内容。当劳动争议产生之后,当事人既可向所在单位设立的劳资矛盾调节委员会寻求调解;若无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当事人经营方请求仲裁的,则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样地,当事人的另一方亦有权径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仍持有异议者,可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以便维权。依据我国现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列举出以下涉及劳动纠纷的情况,当事人应当首先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对仲裁决议不服后,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1)因确认劳动关系而引发的争议;(2)有关于签订、执行、修订、废止以及终止劳动合同事宜而产生的纷争;(3)探讨因解除员工职务、辞退雇员以及员工主动辞职、离职等问题而产生的纷争;(4)关于工作时间、放假休息、社保福利、职业技能培训及劳动安全保障等方面产生的争议;(5)因薪酬待遇、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损害赔偿金额等问题引发的争议;以及(6)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与劳动相关的争议。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遭遇劳动争议之时,当事人并非仅限于诉讼这一途径进行维权。其还可选择以多种方式展开维权行动,例如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对话;亦或是委托工会或者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与用人单位进行调解,寻找合理的解决办法;此外,还可向合法的第三方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针对仲裁结果仍有异议者,则可正式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合同纠纷一般法院怎么判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裁定与判决,其要义繁多且相互交织。首先,当此类争议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将对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以确保其合法性、明确性以及有效性。若涉及到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求赔偿金的情况下,法院将会对解除原因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至于诸如工资、工作时间以及加班等问题,法官亦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及其所掌握的双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来作出判断。例如,工资是否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等等。在判定违约责任时,法院将重点考虑谁是导致合同违约行为发生的一方。总而言之,法院的裁决必须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遵循法律原则,并全面权衡双方的证据和诉求,从而得出公正且合理的结论。然而,具体事例的处理方式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无法简单地一概而论。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上一篇: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与赔偿金区别包括哪些

下一篇:试用期无故解雇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注册/登录获取更多内容

获取验证码
城市招聘
热门职位
推荐企业
最新资讯
公招信息
2024~2024年海口4050补贴达到什么条件才能领取 海口4050补贴每月多少钱?2023-2024年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新来了!湖南株洲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明细来了淮安社保缴费基数2024-2025年最新标准公布 淮安个人社保需要交多少钱一个月?(全文)2024年四川泸州退休工资能领多少钱计算公式举例说明(在线计算器)2024年新疆阿拉尔养老金重算补发将开始,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2023年新退休人员补差如何算?(全文)2024年苏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价格档次最新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劳动法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劳动仲裁开庭当天提交证据有效么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什么时候起计算劳动仲裁开庭申请人不去会有影响个人信用吗什么情况下可以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后公司要求回去上班怎么办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能拿到赔偿劳动仲裁申请书几份劳动法规定休年假期间还去单位值班吗劳动法规定病假一天扣多少钱劳动法规定病假时长有多长国家规定的婚假多少天经济补偿金要折算年终奖吗怀孕6个月想提前休产假可以吗民法典关于雇佣关系的规定是什么60岁以上老人打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被单位辞退需要付违约金吗被公司辞退找律师要多少钱什么情况属于被迫离职学生暑假工可以随时辞职吗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怎么办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无缘无故被裁员怎么赔偿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浙江省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160名优秀人才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22名聘用人员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公告浙江省义乌市中心医院放射科关于2024年10月招聘1名非编人员公告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4年10月招聘1名编外人员的公告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大理滇西司法鉴定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甘肃省宁县早胜中心卫生院2024年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广东省恩平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彭郁课题组2024年招聘1名科研助理启事广西崇左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公告新疆奇台县芨芨湖镇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13名医护人员公告浙江省丽水市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7名编外人员公告(第二批)广东省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2024年度招聘40名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云南省陇川县清平乡卫生院2024年招聘3名编外人员公告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四川省沐川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55名工作人员公告江西省峡江县县直公立医院2024年引进工作人员(名医名专家)招聘公告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2024年招聘3名临床护士公告天津市天津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制、劳务派遣制)公告四川省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浙江省桐乡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招聘69名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告贵州省黔西南州2024下半年专项招聘13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简章广西百色市中医医院2025年招聘53名工作人员公告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未央院区2024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江西省万安县卫健系统2024年刚性引进2名工作人员(名医名专家)公告四川省阿坝州关于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478名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2024年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宜昌市夷陵区基层医疗机构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常州市钟楼区老城厢医疗集团2024年招聘9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展开
客服
小程序
公众号
工具箱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

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

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
登录/注册 密码登录
+86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