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6 10:26
一、养老金可以取出来吗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养老金可以提取出来。这些特殊情况通常包括:
出国定居:如果职工选择出国定居,可能会涉及到养老金的提取问题。
重复参保:如果职工在多个地区重复参保,可能会有一部分养老金需要提取。
参保人死亡:养老金可以作为遗产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意愿进行提取。
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未缴满15年: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未满16年,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的保险费,然后开始领取养老金。
在上述特殊情况下,养老金的提取通常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职工需要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取养老金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职工在办理相关事宜前,向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进行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个人账户余额退还个人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办理。
二公积金是否可以取出来
满足条件是可以取出来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一金不买房子可以取出来吗
一金不买房子可以取出来。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均可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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